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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919150433 发表时间:2014-09-19
网友(138****5451):
杭州图书馆碟片滞纳金高,有隐形陷阱之嫌
杭州图书馆碟片借阅时间短,只有10天,而且无法延期,滞纳金高达每天1元,更无逾期短信通知等措施。而图书则有40天的借期,而且可以网上延期,逾期也只有0.1元。可能这个标准在制定时是合适的,但目前仍然执行就不合理了。更让人不可接受的是,即便是小孩首次逾期也照罚不误,经我给12345提书面意见,竟然回复图书馆向读者收取超期费是全球通行的促进读者高效使用公共文献资源的一种通行做法。我想反问一下如果是乞丐和拾荒者无钱可罚怎么办?难道给800万市民免费开通借阅后仍然留下这种陷阱吗?无奈只能将孩子的图书借阅功能关闭,同时想请有关媒体关注,不要再让这不合理的规定继续存在,影响杭州图书馆的声誉。
 
回复时间: 2014-09-22  
网友你好,你已向12345反映相同事情,9月19日,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已有回复:
7月26日,孙先生在浣纱路生活主题分馆归还借阅的碟片,因逾期被收取超期费,现场提出减免或减少的诉求。工作人员现场向其详细解释杭州图书馆严格按照“杭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浙价费[2002]229号,收费项目编码11306000)收取超期费用,并按时上缴财政。资金管理是非常严肃的问题,超期费数目是电脑按规则自动生成,个人无法人为改动。该读者不满意,第二次提出了该诉求。图书馆是公益性服务单位,在孙先生提出应该短信提醒文献超期(费)问题之前,杭州图书馆已经就该问题征求过读者意见,因有“短信骚扰”或“垃圾短信”之嫌,被读者否定。因此,杭州图书馆不提供短信提醒服务。另外,读者开通市民卡借阅功能时,杭州图书馆已经以书面的形式向每一位读者进行了该问题的温馨提示。图书馆向读者收取超期费是全球通行的促进读者高效使用公共文献资源的一种通行做法,也是促进读者培养良好社会信用观的有效方式。 
9月16日,杭州图书馆工作人员与孙先生电话沟通,孙先生表示投诉的不是杭州图书馆,而是批示这项制度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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