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图书馆碟片借阅时间短,只有10天,而且无法延期,滞纳金高达每天1元,更无逾期短信通知等措施。而图书则有40天的借期,而且可以网上延期,逾期也只有0.1元。可能这个标准在制定时是合适的,但目前仍然执行就不合理了。更让人不可接受的是,即便是小孩首次逾期也照罚不误,经我给12345提书面意见,竟然回复图书馆向读者收取超期费是全球通行的促进读者高效使用公共文献资源的一种通行做法。我想反问一下如果是乞丐和拾荒者无钱可罚怎么办?难道给800万市民免费开通借阅后仍然留下这种陷阱吗?无奈只能将孩子的图书借阅功能关闭,同时想请有关媒体关注,不要再让这不合理的规定继续存在,影响杭州图书馆的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