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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807165233 发表时间:2014-08-07
网友(159****7312):
中国黄金购买的水晶手链为何不予更换
七夕前几天我在余杭临平的中国黄金店买了条水晶手链送给我老婆,那个导购员明明跟我说我老婆要是不喜欢的话,三天以内可以退换,三天以后不能退。我们是住在杭州的,等到休息天去余杭临平店里去换,店长说没的换,后来就甩手下班了。这么一来一去,就两天去了,因为我有个小姐妹是中国黄金的员工,她打了电话给经理去说可以换了。第二天我们再去那家店,店长还是不予换,不知道谁的权利大了。
之后,我查询了中国黄金的杭州店,上海店,北京店,她们都没有这种规定。虽然中国黄金的老板是私人的,但是这个牌子却是共有的,问了好多地方咨询,都说各行业有各行业的规定,同样的黄金店,老凤祥也好,周生生也好,都没有这种规定,如果说是七天我可以接受,三天,我们消费者如何接受。中国黄金前几月也是因为不予退换而曝光,我想,消保委总不能坐以待毙了吧,消保委就不能替我们消费者说句话么。
对于店内组长的脸色和态度,更是锋芒毕露,我可是有录音的,而且是在她允许的情况下录的,就凭借中国黄金这块响当当的牌子,又怎会有这么一个女人在做销售呢?敢问中国的市场是怎么了,虽然中国黄金的老板是私人的,那老板定三天就三天了,消费者要怎么接受,这是在一个能接受的范围么?这也算行规么。上海店,北京店都没有此类相关规定,还是纯粹的压榨消费者呢?
 
回复时间: 2014-08-14  
8月14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回复:
8月12日经调解,经营者表示手链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给消费者换货。消费者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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