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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605111600 发表时间:2014-06-05
网友(159****2975):
强制报废小客车车牌可以重新使用吗?
本人捷达车购于2000年,因当时杭州车牌未放开,同时考虑到直接做私车牌照的费用问题,故以租赁名义从元通租赁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得,车子一直由本人实际使用,2002年后,杭州车牌放开后,便将车子转入自己名下,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也为非营运,后因年检次数多了,要换新的行驶证,才在上面看到车管所“2015年3月强制报废”的印章。
今咨询,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在限牌后还可以保留原先的车牌进行更新,不胜感谢。
 
回复时间: 2014-06-12  
6月12日,市调控办回复:与反映人沟通:
告知反映人关于强制报废车辆的问题可前往车管部门咨询,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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