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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526184676 发表时间:2014-05-26
网友(138****9959):
建议相关部门对电动三轮车进行管理
目前电动三轮车满街跑,没有牌照,速度快,安全隐患非常严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追踪、追究。电动二轮车有部门管理,怎么电动三轮车到不管?建议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管理。
 
回复时间: 2014-06-05  
6月4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经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其反映的主要还是快递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 由于近年来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打造“电子商务之都”,催生了庞大的快递队伍,而企业货车日间无法在市区通行,存在“通行难、停靠难、作业难”的问题,以此衍生出的违规使用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送货以及行驶过程中出现的超速、逆行引发交通隐患的现象也日渐突出。自2012年12月19日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两非”整治工作以来,我支队一直将“两非”整治作为重要工作在抓,充分发挥市整治“两非”办的牵头抓总作用。为了规范快递运输车辆,推动我市“电子商务之都”的建设,我市正加快步伐积极推进落实快递车辆的更新工作。由杭州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制定的《杭州市关于快递车辆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对快递车辆的车型、标识、车牌号段、路线、办理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范,由市快递办总体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意见的贯彻执行;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快递企业所属车辆,并核发快递车辆统一标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在人行道装卸货物的快递车辆予以引导规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为取得道路运输经菅许可的快递企业投入菅运,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核发快递车辆专用号段和快递车辆通行证。我支队在配合做好核发快递车辆专用号段和快递车辆通行证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快递企业在过渡期内利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上路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做到集中与常态整治相结合,逐步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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