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40515154860 发表时间:2014-05-15
网友(137****9195):
拱墅铁建国际城3号楼存在严重消防隐患
我是铁建双湾国际城3#楼3单元的业主,本单元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和设计问题:
本单元电梯前室采用自然排烟,无任何机械排烟设施。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2条规定: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4号楼1单元合用前室开窗面积仅0.59*2.04=1.2 m2。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高规》6.1.3条也有类似规定。

请相关部门上报市长和市委书记,查实这么明显的问题当初是如何通过消防验收的。鉴于问题的严重性,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烈要求严查和整改!
 
回复时间: 2014-05-26  
5月23日,市公安局回复:
消防支队派员前往现场核查,并与建设单位联系沟通。根据现场实际及消防审验等具体情况,经研究,消防支队认为举报所称“中国铁建国际城4#楼1单元合用前室开窗面积不足3平方米”中合用前室实为凹廊,而相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未对凹廊的开窗面积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该设计及施工符合要求。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