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铁建双湾国际城3#楼3单元的业主,本单元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和设计问题: 本单元电梯前室采用自然排烟,无任何机械排烟设施。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2条规定: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4号楼1单元合用前室开窗面积仅0.59*2.04=1.2 m2。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高规》6.1.3条也有类似规定。
请相关部门上报市长和市委书记,查实这么明显的问题当初是如何通过消防验收的。鉴于问题的严重性,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烈要求严查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