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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429185404 发表时间:2014-04-29
网友(137****9417):
临安白水涧山庄交房前要预付三年物业费
我们购买了临安白水涧山庄的房产(小高层),开发商拖至现在交房,而且要预付三年的物业管理费,否则不予交房,真是岂有此理!而且装修必须是开发商指定的装修公司,如自己装修则不准使用电梯,不准搬运黄沙,水泥和砖块,真是岂有此理。开发商是临安市绿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们希望开发商能多为业主想想,多点民生概念,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回复时间: 2014-05-08  
5月8日,临安市建设局回复:
临安市绿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白水涧山庄住宅项目由于消防验收拖延以至未能按期交房,企业称因资金链紧张,所以与业主协商以企业应付给业主的违约金抵交物业管理费。购房者有权拒绝这种行为,按照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要求开发商直接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民事法律案件,购房人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硬性装潢据查为当地村民干扰开发商经营行为,开发商并没有此规定,开发商已就此报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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