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套房子在“屋前屋后装饰”公司装修,是去年4月15日签订的合同,合同上说是70天完工,逾期一天,罚款100元。但到了日子,没有完工。 后来他们让我签了个《补充合同》,合同上是:我将尾款全部给了;然后他们在3月16日完工,逾期一天罚款500元。然而,直到今天,还未完工。 而且我因为将尾款给了,居然叫不动他们了——比如我洗衣机下水,得楼下邻居在家才能做好(因为要通过楼下邻居家),我好不容易逮到邻居在家,赶紧叫装修经理派人过来搞搞好。但装修经理告诉我:没空。 尤其是他们的老大,对我的装修是全包还是半包也弄不清楚,就乱说一通——我质疑他们的材料质地,他说我是半包,我的材料是我自己买的。而事实是他们买的,我是全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