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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401083636 发表时间:2014-04-01
网友(137****3878):
在淘宝上买到三星仿冒充电器
买三星充电器,收到货物,因为明显是仿冒的充电器,不是行货,所以立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退款,可是卖家拒绝。只能按照消保法要求卖家退一赔一。证据是正品和仿品照片(照片看2013-11-28投诉内容),两者型号根本不同,正品型号结尾是cbc,而仿冒产品型号结尾是cs,根本不是一个型号。请求工商局帮助维护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淘宝承担赔偿责任,按照约定的三倍赔偿进行赔款,并且淘宝要在网站公开道歉。请余杭分局追查此事,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余杭分局答复“3月20日11:25投诉人再次来电要求提供商家地址,工作人员已告知,投诉人表示感谢。”3月20日得到地址后向石家庄12315投诉,今天也就是3月29日联系石家庄12315,答复是“根据余杭分局提供的地址,查到的是一处居民小区的住宅,没有所谓的港数数码,该地址为虚假地址”。也就是说卖家在淘宝提供的是虚假公司信息,要求杭州市工商局依法执政,要求天猫商城按照其承诺,赔偿我三倍损失,并要天猫公开道歉。同时也要求天猫商城对假货现象给予严查,所有天猫卖家应该给提供工商执照等才能准入天猫,提高天猫准入门槛,给骗子卖家设置障碍,净化天猫商城。
 
回复时间: 2014-04-15  
4月11日,市工商局余杭分局回复:
4.10号16点16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表示赔偿问题目前已经解决,不需要后续跟进处理了。现在就表示要求局长道歉,工作人员告知作为普通工作人员无法直接联系局长,已经报告上级,投诉人直接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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