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3月17日中午停车在余杭区仓兴街356号楼下停车线里面,车牌号为浙A0QB25,中午14:20收到一张罚单,交通协管员为董某。 停车的时候当时是看到停车线才停车的,而且是停放在框框里面的,等看到罚单的时候我才发觉停车线有点暗淡而已,可能是以前这个地方可以停车,现在撤除停车位了,但是原本的框框还是画在那边,司机一般会以为可能时间比较长了,风吹雨打的,停车线暗淡了,但是画在那边就是一个停车位,如果撤销了,就应该吧停车位的线全部清除掉,这样不伦不类的还给贴了罚单让人很气愤。 希望撤销处罚和处罚金。附当天停车位置的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