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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309186578 发表时间:2014-03-09
网友(130****8036):
新建的昙花庵路运河桥设计存在严重问题
昙花庵路运河桥东侧运河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平行,但西侧的非机动车道上、下道则建成了倒“U”型走向,并不与昙花庵路桥平行。换句话说,西侧的非机动车上桥或下桥都要去绕很大的一个弯。运河桥机动车从水湘路处开始上桥,而非机动车则要到运河西路处才能上桥,上桥至桥中心的本来只要70米,绕行后至桥中心大约为200米。
现在的情况是,几乎所有的非机动车都在走机动车道,甚至包括行人。这样桥上就存在着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混行的现象,长久下去,这里极有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建议昙花庵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重新建设,建得与东侧一样,如果不是现在就考虑改进,出了大事就麻烦了。
此事我曾经反映过,交警部门有一个意见(见附一),而建委的答复我感觉很离奇。根据他们的说法,好像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设计(见附二)。他们答复最后说:“简言之,这是两不利条件下“相权取其轻”的结果,希望市民理解。对于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建议加强标志标识引导及安全管理措施。”
我觉得这是一个不负责的说法。“天大地大,人民为大”, “两害”相权取其轻,当人民群众的安危存在危险的时候,是根本没有理由对此来进行比较的,一切均应以人为本。根据目前实际的路面情况,仅靠“加强标志标识引导及安全管理措施”很难取到实质性的效果。有关部门应“居安而思危”,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不仅要问,如果今后由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究竟谁应当担责呢?
应当指出,桥、路的设计及周边的房子建造的规划是一体的,应是同时规划的。桥在周围土地出让之前就已设计和建造,只不过因为拆迁等问题而拖延了几年,桥的建造与周边的环境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推托这是不得以才如此,好像说不过去。
此外,昙花庵路运河桥北面的衍家桥(严家路运河桥)情况与昙花庵路运河桥情况几乎一样,但采取就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并行通过同一桥面并分道的,从目测看其坡度还不如昙花庵路运河桥那么平缓。所谓要昙花庵路西侧要设计慢车道则坡道路面就要加长的理由不见得能够成立。
现在昙花庵路运河桥刚建成不久,车流、自行车流、人流还不算很多,但昙花庵路是通向城东的东西向主要通道(将与与体育场路对接),今后车流、自行车流、人流将会猛增,如果现在不开始加设西侧两边的慢车道及人行道,等到“亡了羊才来补牢”就晚了。

图一:见附件1
(非机动车上桥路呈倒“U”字型,差不多在桥的中心的西侧与昙花庵路运河桥90度,设计上非机动车必须大长度绕行。专家可能从设计效果上来看是否美观,但不考虑是否实用和安全)

图二:见附件2
(骑车的、行人几乎全部走机动车道,非常危险,即便大量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估计仍无法阻止非机动车及和行人在机动车上走)

图三:见附件3
(在东侧的红绿灯口,待通过红绿灯的非机动车行人阻塞了机动车的右向转弯)

附一:网友评论http://zzhzbbs.zjol.com.cn/thread-18436984-1-1.html

附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12月24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经实地查看:昙花庵路运河桥西面非机动车上桥匝道不与主桥面平行,非机动车上下桥需要绕行相当长的距离才能上桥。因此,目前存在昙花庵路西向东过运河桥的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行驶的情况。由于市政道桥建设部不属于交警部门负责,该段道路也未通过验收,没有移交交警部门管理,故交警部门无法对该情况进行处置。但属地中队将会把情况进行汇报,提出可行性措施,尽可能解决该问题。经沟通,反映人表示理解。

附三:市建委回复
1月3日,市建委回复: 昙花庵路跨运河桥梁在方案确定前,我委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的研究论证,确定以下的原则:非机动车应考虑骑行过桥,坡度控制在2.5%以内;运河桥西接线在运河西路以西的规划支路前落地,并保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运河西路下穿接线桥净高不小于4.5米。按以上要求,最终确定桥梁采用西侧接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引桥分离,非机动车匝道沿运河西路布设,东侧接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引桥同断面布置的形式。
毫无疑问,非机动车道采用与机动车道平行方式,对使用人来说更为便捷,昙花庵路运河桥西侧非机动车道之所以采用匝道绕行方式,主要是缘于两个困难:一是用地条件所限,为保证桥梁的通行能力,目前所实施的方案已局部占用两侧地块用地;其二,也是更大的难度在于路网的限制,如果把非机动车道拉直,起始点将直接落在昙花庵路与支路交叉口上,如果继续向西拉过三新路,则不仅占用更多用地、花较大的费用,同时也会增加绕行距离、降低服务水平。简言之,这是两不利条件下“相权取其轻”的结果,希望市民理解。对于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建议加强标志标识引导及安全管理措施。
 
回复时间: 2014-03-19  
3月18日,市建委设计处回复:
很抱歉,上次的回复可能过于简单,有些方面表达得不是十分清晰,造成相互理解上的一些误差,现将有关情况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首先,对反映人对严家弄路跨运河桥与昙花庵路桥疑问作一说明。该两桥情况相似,而前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采用同一断面设置(人行道在桥头落地),而后者为什么非机动车道要拉出两只‘耳朵’、采用U型弯曲的方式,有这样的疑问也是人之常情。
确实表面上看起来,这两个工程没有太大差别,最大的不同在于路网交通组织的差别。严家弄路西侧下桥与支路交通采用中间隔离、不直接沟通方式,而实际的信号交叉口设置在更西侧的三新路上,而昙花庵路与支路采用信号灯控的十字交叉形式,就是这一区别,对两桥方案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影响。
这也可以从严家弄路桥坡道设置看出来:南侧非机动车坡道起坡点与支路距离已较近,但因为西向东属于上坡,常识上讲,相对安全距离要求低一些;相比北侧坡道,考虑到是下坡,机非之间的隔离就向西方延伸得更长、已进入支路相对应的范围,可以说,如果此处与昙花庵路一样设置有完整的十字型交叉口,则现状严家弄路桥的布置方案就难于成立。除了对快速路,现行规范对坡道与交叉口的安全距离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考虑到车辆的制动需有一定的距离及交叉口部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安全因素等,在项目设计和审查中都要求设置适当的安全距离,这在上次答复时己提及。
现状昙花庵路桥曲线形非机动车道是按照专题会议要求设计实施的,从现场也可估测一下,如果把它拉直了、就会侵入交叉口范围(也可与现状机动车坡道作一比较、机动车坡道距交叉口约40米,非机动车道坡度约为机动车道坡度的5/6),考虑到非机动车制动性能较差,尤其是近些年大量增加的电瓶车,重量大、速度快,如果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设置将形成严重的安全威胁。确保对遵守交通规则通行人员、车辆的交通安全无论对设计建设及管理来说是最低、最根本的要求(这可说是城市交通中的‘温饱’问题),所有的交通措施首先都是为了保证这一点,便捷、舒适、美观属于‘改善’考虑,力争能达到这些,当然更符合以人为本的原则。
下面对技术方面再一点补充说明,由于昙花庵路桥西侧的接线的控制高程在运河西路部位,为了减小高差,在设计时,对运河西路路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压低,这在现场道路及两侧辅道的坡度可以清楚的看出来;当然如果单从昙花庵路角度来考虑,也可采用这样的一种方案:进一步压低运河西路标高并适当提高支路交叉口高程,使坡道布置能有一个适当的空间,但如此会使运河西路难于与昙花庵路交通相衔接,这在总体交通组织是不能容许的。这也是规划道路及用地布局考量因素,如沿河绿地内移、昙花庵路下面运河西路更靠向运河,使非机动车落地占可布置在西侧,虽然需要绕行但不需再穿越道路。
此外,在此有几点也想稍作一点申辩:严家弄路桥和昙花庵路桥由同一家设计单位一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由同一家建设单位―市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进行实施,按同样程序由多个部门共同审查后进行批复,从技术和程序来说,若无缘由地采用一个“不合理”的方案似亦不合情理;作为建设主管部门,我们也清楚,非机动车采用盘曲通行会给使用者带来不便,且同一桥梁采用不同布置形式,不利于对交通的引导,另外无论从设计、实施及经济性上也无可取之处。用反映人的话,这确实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案。迄今整个杭州主城区范围内,除了昙花庵路桥,仅有一、二处采用了类似的形式。正是基于此,在项目审查时我们亦十分慎重,组织专家和部门进行了专题的分析论证,尽可能合理地确定设计和建设的标准。当然工作也有需要完善之处,如结合实际地形看曲线部分是否有优化余地、最大限度地减少绕行距离,主桥与非机动车道相接处衔接不够顺畅等。
任何一个市政设施项目,无论规划也好,建设和实施也好,“权”是必须的,有多种因素须分析比较,如工程目的、实施条件、技术可行性,当然也有经济性和美观性,但满足功能和安全性是首要条件,最终是为了满足城市发展和人们生活的需求。
从现场情况来看,确实大部分非机动车(主要为电瓶车)都直接从快车道上过桥,与机动车争道,如情况反映人所说,“长久下去,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目前建设实施已完工,设施布设亦已基本完成,包括机非隔离(除东北角因有工程正在施工、开设有一个施工便道外),从建设单位了解到,目前桥梁设施已移交市政设施管理单位,交通管理尚未验收移交,因而存在管理缺失。相关情况亦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希望尽快落实交接,增加管理措施,也要求建设单位按部门要求完善设施、配合做好交接工作。
恕直言,和谐城市的建设需以遵守规则为前提,最简单的如行人按横道线、交通信号过马路。常言道:“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推卸我们的职责,个人也好、机构也罢,限于认知和技能及社会现实因素,会有诸多不足,我们希望广大的设施使用者,如情况反映人一样从公众利益出发,能把设施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回来,以便更好地促进和完善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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