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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309123405 发表时间:2014-03-09
网友(132****3236):
开发商不应兼做物业管理,制定物业费
现在很多楼盘开发商不止卖楼,卖完还自己兼做楼盘物业,根本由不得业主自己选择!而成立业委会要一段时间,根本监督不了,加上物业费又是开发商定的!业主基本就是板子上的肉,交房后就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个人建议在楼盘交付前期,地方政府可以代替物业收取物业费用,派驻人员。直到业委会成立,再重新确定物业价格,选取合理物业!
 
回复时间: 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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