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代亲戚去交违章停车的非现场处罚罚款,2月19日中午到西湖区行政中心去处理,发现来的不是时候,中午不上班,下午要到2点才上班,由于下午我还要上班,只好先回来。委托同事2月20日携亲戚的行驶证、驾驶证、150元现金去处理罚款,结果同事没处理跑回来了,说他去的时候只带了这些东西,但处理违章要谁处理带谁的驾照,而且不能用现金。2月21日,同事再次带我亲戚的行驶证、同事自己的驾驶证、银行卡去处理违章,这次违章是处理了,罚款没交成,POS机坏了,带回来一个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中提示可以持本决定书到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建设银行缴款网点,或牡丹畅通卡至工行网银、自助终端、杭州公安交通信息网缴纳。于是又找有工行卡的朋友,让帮忙在工行网银缴纳,结果朋友在工行网银,查不到这条违章记录,无法缴纳。得知建设银行网银可以缴纳罚款,我将处罚决定书编号给车主本人到建设银行网银缴纳罚款,结果建设银行网银,缴纳罚款只能使用借记卡,不能用信用卡,亲戚(车主)只能再想办法向建行借记卡存钱。 我想说的是,如今电子商务已经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而我们的电子政务还停留在网点办理阶段,尚未进入互联网时代,各种互联互通没有实现。建议交通罚款缴纳能够支持在线处理、在线缴纳罚款,支持银联、支付宝等多种缴纳方式,不要让群众为缴纳150元罚款,跑断了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