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40221136148 发表时间:2014-02-21
网友(189****3321):
协警贴的“温馨提醒”等同于罚单?
我于2013年11月5日、6日、7日在长寿路(在庆春路和武林路间的小弄堂)连着3天被违章处理。那是个老居民区,没有小区的概念也没有停车位或禁止停车标识,许多人都停在那里,苦于庆春路一带停车难,我也就停了。问题是连着3天的违停,只有7号在我车上贴了“温馨提醒”,5号和6号的都没提醒过我,且我前后车子也都没有,因为我也不确定停在这里是否“允许”,所以每次都很留意有没罚单。
我一直以为我就只有7号那张提醒,结果现在查起来吓一跳,连着3天!如果协警5号就提醒我,我也不至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连3天被处罚!我严重质疑协警在执法的时候没有做到透明执法,公开执法!虽然现在网上可以查,问题也是要滞后3-15天,请交警部门给我解释!
另,协警开据的提醒单,半字不提处罚,我们都知道协警没有处罚权,我以为是他们提醒我这里不能停,下次不要停的意思。结果过个几天,这个提醒单就默默的在交警系统上变成了罚单,而我手里依然拿着温馨提醒单。
对于我来说,我是拿着协警给我的提醒单接受处罚,而不是交警给我的罚单接受处罚,这算是公开执法,还是透明执法,还是合法执法?如果要处罚,就得给我个处罚单,而不是提醒单!哎,汉语字典里要改一改了,温馨提醒的另一层意思是,拐个弯再处罚。
 
回复时间: 2014-03-05  
3月3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2013年11月5日、6日、7日三天,反映人均将车辆违法停放在长寿路被下城庆春中队查处,但其表示仅11月7日有见违法停车提醒单。通过调取电脑记录,属地中队发现5日、6日两天反映人的车上都张贴了违法停车提醒单,认为可能是由于时间过长因故失落所致。 另,对反映人违法停车所拍摄取证的工作,由属地庆春中队交通协勤员完成。协勤员摄录证据交民警审核后,再确认其行为是否存在违法。 
已与反映人联系,经过沟通,其表示理解。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