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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0124111292 发表时间:2014-01-24
网友(138****5234):
杭徽高速噪音震耳欲聋,小区隔音屏迟迟未动工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关注的是小区广场舞扰民的问题,在20米距离测得的分贝值是67,相当于一个成年人说话的声音,新闻中说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容易引发神经衰弱等疾病,但如果大家去过闲林杭徽高速沿线,感受最强烈的肯定是震耳欲聋的汽车噪音,而现在高速两侧居民楼林立,在这样的环境下长期生活,对健康的影响不言而喻。
周边居民多次反映情况,希望在高架上安装隔音屏,但得到的答复是政府只会在建设早于高速的少数几个楼盘处安装隔音屏,其它小区政府不管,噪音的问题同样严重,却要区别对待,试问是何道理,另外已承诺安装隔音屏的区域,也迟迟未见动工,请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为民办点实事。
 
回复时间: 2014-01-29  
1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杭徽高速公路留下至汪家埠段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要求,浙江杭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在杭徽高速公路K0+000—K12+500高架桥段,涉及的闲林山水、金都雅苑等5个小区设置声屏障。该项目已完成招标,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公路与居住区建设时间前后不同,对环境敏感点的环保措施实施原则和实施主体应区别对待,即若住宅在先,公路在后,则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为公路建设单位,反之亦然。”1月27日电复来访人,其所在的庭院深深小区建设晚于杭徽高速,按规定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为小区房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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