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文二西路恩济花苑19幢,小区业主将自家的自行车库和汽车库转租,承租者将车库改造后住人。 承租者在车库内生活,私拉电线,使用简易煤气灶、煤气瓶,使用简易取暖设备。这些都存在安全隐患。 有时住5、6人,晚上非常吵闹,影响休息。这些人也不知道有没有临时居住证,也不知道给小区的安全带来隐患。他们生活设施简陋,衣服在小区内到处挂,生活垃圾到处乱丢。 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老人身体也不好、各种慢性疾病在身,这些人住在车库真的已经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 好多大中城市市政都有明确规定,车库用途是停车而不是生活所用,所以不得转租作为生活场所。希望杭网平台能为我们普通老百姓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