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40115122611 发表时间:2014-01-15
网友(133****9685):
教师离职后,养老保险缴费期怎么计算?
教师离职至企业工作,原在校期间,因事业单位编制,未缴纳养老保险。故在企业工作后,养老保险自进入企业之日计算,缺少在校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是否应由财政给个人补缴社保补?
 
回复时间: 2014-01-22  
1月21日,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对原在校期间的工作年限到退休审批时的认定有疑问,现已依据相关政策解答反映人的各种疑问,并将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告知反映人。
反映人对解答表示满意。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