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40107194317 发表时间:2014-01-07
网友(186****8053):
半山石塘村向村民收学生的校车费
我是杭州市半山石塘村村民,我们村原有小学是因为造绕城公路拆迁,后来并到半山实验小学。以前我们学生坐的校车费用都是不用村民承担的,从2013年开始学校要求上交校车费,当时学校通过班主任收费,我觉得收费是没有道理的,所以没有交,后来学校办公室老师打电话告诉我是帮村里代收的,当时老师也是很为难,我们说好,让村委领导给我一个缴费的理由,后来村委领导一直没有给个说法,就不了了之;现在又通过学校来收校车费了,通过学校来压我们,这种行为真可耻,本来这部分校车费就是村里支付的,现在让学生支付,也不是不可以,但村委给我们一个缴费的理由先
 
回复时间: 2014-01-10  
1月10日,拱墅区回复:区教育局:学生交150公交费用,是根据拱政发[2012]108号《拱墅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执行,学生监护人有义务承担。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