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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1217140369 发表时间:2013-12-17
网友(152****7632):
咨询大学生医保的使用范围
本站编辑您好!我想具体请问一下,杭州市目前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内容范围究竟涵盖多少?因为我现在拥有学校发给我的医疗保险小册子,而在需要看病的时候却发现,只能在部分医院使用,而且也只能用于部分诊治环节与项目,十分混乱不规范。所以我在想,这只是部分医院不规范的原因呢?还是这项政策本身确实有较多条件要求还未被我们大学生熟知?
 
回复时间: 2013-12-18  
这位网友你好,为你在网上找到以下资料,请参考:
一、大学生城居医保的覆盖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的原则,统一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医保)范围。在杭就读的外籍留学生不适用本办法。
二、规定病种
本办法所称的规定病种是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三、特别规定
1.参加省级、市区及城区子女统筹的大学生,可在满20周岁子女统筹待遇中止后的3个月内参加本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大学生城居医保,也可参加下一结算年度的大学生城居医保,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城居医保参保手续的,自补办参(续)保缴费手续后的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的城居医保待遇。 
2.大学生可以购买适合本人需要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以提高自己的保障水平。大学生同时参加城居医保和商业保险的,如选择先由商业保险赔付的,在申请居民医保待遇时应剔除商业保险公司已赔付的医疗费部分。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
(1)在浙江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以外的;
(2)未经登记备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导致的;
(4)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
(5)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等发生的;
(6)其它应当由赔偿责任者支付的。

来源:http://www.hzsrsj.gov.cn/html/zwzx/ztzl/ztzl_dxs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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