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丁桥冠宇隽园的业主,2013年8月的时候,物业就曾经停车收费,我们认为不合理,所以经过投诉后,物业停车收费给取消掉了,但是收取的费用也没有退还给业主。2013年11月物业再次就停车收费问题贴出通知,说是我们小区业主609户,同意收费421户,不同意收费103户,弃权85户。我们认为这个收费不合理,签名是作假的,要求物业拿出签名,但是物业不予理会。 我不明白,我们作为业主,要求物业公示停车收费意见的签名,难道这样简单的要求都不被予以支持?打电话到物价部门,物价部门说,他们不核实签名的真实性,并且也不留底。难道我们就这样被签名了?如果确实有多数人同意收费的,我们也是遵照多数人的意思,该缴纳的费用,我们缴纳。但是如果是物业弄虚作假,那么物业收费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请你们帮帮我们,我们只需要一个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