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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1029220560 发表时间:2013-10-29
网友(150****5220):
佳佳宠物店黑心商家,出售病狗
27号在航海路1009号的佳佳宠物店买了一只2个月大的泰迪狗狗,买来的第二天狗就生病了。去医院检查出来是病狗,商家还不承认。
 
回复时间: 2013-11-04  
11月1日,市工商局江干分局回复:
2013年10月31日,工商工作人员联系了消费者,其称与朋友在27号在航海路1009号的佳佳宠物店分别各买了一只宠物犬,其中投诉人花800元所购买的两个月大的泰迪犬第二天就生病了,并去医院做了检查,因此认为该店出售病犬,并要求宠物店负责承担检查及治疗费用约3000元。宠物店负责人表示,之前跟消费者协议上有写当天检查出有病可以退换,但之后则不承担相关责任,因此不愿意承担3000元的费用。
经协调,宠物店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以将该宠物送至店内给予治疗,如该犬治疗无效,宠物店可以以折扣价再卖一只泰迪犬给消费者。
消费者表示先送泰迪犬去该店治疗,之后看具体情况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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