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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1026201451 发表时间:2013-10-26
网友(138****9873):
二手房改造需要交改造费吗?
1最近购入老小区二手房,说是还要补交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请问此费用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2原管道煤气的入室口位于厨房的当中,不利于橱柜的安装,请问是否可以调整入室位置?
 
回复时间: 2013-11-01  
11月1日,市燃气集团回复:根据浙价资【2012】128号文件《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及杭价服【2012】143号文件《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规定:对已投入使用但未通气的居民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的,居民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开通使用管道燃气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向首次开通的用户收取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实行政府定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标准为1000元/户。已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无法提供其小区的名称或地址,只知道自己家中已经安装有燃气表,对此告知如果反映人要求改动燃气相关设施,可携带相关证件到营业大厅办理拆改手续,同时也明确告知,燃气主立管不可更改,表后设施在安全可行的范围内可以进行相应施工,具体要办理手续后,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才能确定。接件后再次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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