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集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事实项目。 之江大桥连接彩虹快速路,富阳桐庐等连通滨江和主城区,多了一条捷径。大桥开通至今9个月,车流量稀少,完全不能发挥大桥的运力。 小汽车过桥一次,要被收取10元钱。 收费的理由:之江大桥建设工程正式批复的名称是杭新景高速公路延伸线(之江大桥),简单来说,它是高速公路的一部分,是一条经营性高速公路。 但是,在许多杭州市民的眼中,之江大桥毫无疑问应该是一条城市道路,它应当是彩虹快速路的一部分。 纳税人缴了税,却享受不到城市通行的便利。 包括我在内,对于很多人来说,若之江大桥收费,宁可走远路绕行,走之江路。 如此一来,彩虹快速路疏堵作用就难以体现了。 因为收过桥费,之江大桥无法起到有效疏堵的本意,反而会成为一种直接且巨大的浪费。如果因为收费问题,很少人去走,就太浪费城市资源了。建议取消之江大桥过桥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