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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916165661 发表时间:2013-09-16
网友(153****0670):
对杭州垃圾分类的几条建议
城市垃圾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大势所趋。但是不论是在哪个城市,起步都会比较艰难。而对于杭州来说,不论从哪方面讲,都应该实施彻底的,全面的垃圾分类。而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杭州市的垃圾分类实际上从来就有,这就是社会上那些废旧物品回收人员和拾荒者们所进行的垃圾的初级分类。尽管这些人群是出于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回收和捡拾垃圾,但是客观效果极佳,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垃圾总量,而且经过他们分拣的垃圾有效利用率非常高,实现了废弃资源的回收再利用。

在杭州,废旧物品回收的人群来源相对集中,大多数是来自于皖北或者是河南农村的进城人员,他们基本以废旧物品回收为主,兼做其它行当。而垃圾捡拾者队伍相对来说比较庞杂,有环卫人员,清洁人员,流浪者,和城市里专门从事垃圾捡拾的人员。这两部分人群中,以第一部分,即废旧物品回收人员的专业化程度更高,对废弃物的鉴别分类和处理能力更强,对回收市场的敏感度也最强。这群人是现在社会中垃圾分类知识最丰富的人群。

杭州市如果能把这群人利用起来,有可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详述如下:

1 以社区为基本单位,聘请废旧物品回收人员做兼职的社会垃圾分类督导员。督导员可以服务一个社会或者几个社区。人员固定,服务区域固定。
2 督导人员和社区以年为单位签订短期合同,合同期末根据服务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垃圾督导员的职责是:a 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b 督导居民根据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c 根据居民要求上门进行可利用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物品的回收。
3 督导人员每月可获300—500元的报酬,费用由社区在经费中支出。除此之外,督导员还享有如下权利:a 社区内居民可回收废弃物的独家收购权;b 社区内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置权。收入全部归己,价格随行就市。
4 督导员必须(也完全可以)对垃圾进行精细化分类,回收处理全部可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包括金属,纸张,玻璃,塑料,泡沫等等。对于无法回收利用,但是必须集中处理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品,必须要求居民集中起来,全部进行上门回收,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按照垃圾处理的要求进行严格分类。
5 对于有毒有害垃圾的回收,应该给予居民适当奖励,这种奖励由政府一级或者社区一级组织。比如积分抽奖(见《钱江晚报》2013年9月15日A0002版报道的朝晖街道搞的奖励活动),也可以由社区组织社区内的商家进行优惠促销活动,并跟有毒有害垃圾回收情况结合在一起。这样既有效地回收了有毒有害垃圾,又能很好地刺激社区内商家的销售。
6 垃圾分类督导人员应该佩戴醒目标志,并在每个楼道内张贴联系电话或者其它联系方式,方便社区居民联系。如有居民提供有用垃圾或者有毒有害垃圾,应该及时上门回收。每年年底,杭州市政府根据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的成绩,可以对优秀者进行适当奖励。
 
回复时间: 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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