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5点半左右在上塘路拱墅区国税局附近借了一辆公交自行车,还车时发现卡丢了。卡是公交T卡,卡号5******9。下午6点37分我在大关24小时公交自行车还车点办理了还车手续。工作人员给我开了还车单。8月31日我到龙翔桥27号窗口填表办理有关手续,但被告知T卡不能挂失、公交功能也不能够停用;2个月后还必须再办一张T卡才能够退回卡里的余额。 现在有公交卡A卡、D卡好几张,而且8月31日填表的时候也提供了近期乘车记录。市民卡也有对丢失T卡的充值记录。T卡是单位统一办理的,应该公交公司有留底,为什么办结时间要2个月?而且还必须强制性办理不能够挂失T卡?为什么不能直接还进我用身份证新办理的D卡中?另外如果公交功能不停用,我保证金200是否在大关还车的时候已经回到卡内?2个月内如果有损失谁来承担? 请不要引用公交公司现有制度规定来解释,请给我答疑解惑,麻烦尽快帮我解决提出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