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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601113188 发表时间:2013-06-01
网友(135****7503):
拿错卡租借自行车一事再投诉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公交公司针对非租车公交等卡可以还车做法,的确方便了忘记还车或者丢车之人;
但是,我要投诉的是,公交公司针对实际情况欠考虑,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没有深入研究分析及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因为,你不能要求租车人不能拿错卡,出现类似情况全部责任就在租车人。
出现类似情况,现在处理流程(方案)是:租车人发现后,由租车人打那不是很容易接通的85331122,然后由客服人员在后台处理,然后等待约2分钟,由租车人拿原始卡到机器上做“异常处理”。这样就有问题-浪费租车人电话费,费时间等。其实可以做到将此情况罗列到系统的异常处理程序中,租车人直接可以在机器上做异常卡恢复处理。
本人向85331122反馈,回复均为方便忘记还车之人,我把我的建议及想法表明,可他们的认可度却很低很低。真正全面方便市民才是根本,只有民众基础,民生工程/项目才值得真正值得赞扬。不愿意改进,不愿意接受群众意见,实该被投诉,整改!
 
回复时间: 2013-06-17  
6月17日,市公交集团回复:承办编号:2013Z0404
         针对反映人所述情况,我司告知反映人,为减少公共自行车的流失,我司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市民流失的自行车,在无车损的情况下,都可使用具有公交功能无租车记录的卡归还系统后,由热线中心做后台处理。反映人提出的建议我司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参考,也会努力完善租车系统为市民解决实际困难。
        我司于2013年6月8日11:05 、 6月9日12:20 ,6月13日14:22去电联系反映人,与反映人沟通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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