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工商分局:
上塘路舟山东路交叉口南侧有一整排餐饮店,其中无证经营扰民较为严重的是“胖子烧烤”、“串串香烧烤”两家。近日区卫生局接到本人的投诉函后已经上门查处并于今日给本人明确回复如下: 1、对于这两家店的无证经营已经查证属实,通常是傍晚开始营业,执法人员已经上门开具立即停业整顿通知书,违法经营者也已签字同意。 2、卫生局说:如届时这两家餐饮店仍然违法营业,需强制执行关店行动的话,只能由工商牵头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情况已经很清楚了,这两家店的无证违法经营已经得到证实,卫生局的执法行动也已经实施,但是5月23日晚该两家餐饮店依然开张营业,作为工商部门,是否应该在这个阶段依法履行你们部门的执法职责呢?作为法治杭州建设的需要,也结合杭州市情的情况分析,本人冒昧主动提出执法建议如下: 第一:工商部门应从卫生局调阅相关执法资料,第一时间上门对这两家违法商户进行“立即杜绝马路烧烤油烟污染及深夜经营客人酗酒划拳噪音扰民的书面严重警告”。 第二:如该两家商户能够对上述2点作出实质性较明显第一时间整顿改进的话,那么基于情理考虑可暂允许其继续经营。 第三:如继续不听劝诫,则应依法处治。
拱墅工商,请为该违法经营点周边大量的居民基本的夜间休息权利考虑,请秉公高效执法。届时我们老百姓也会要求市纪委、效能督察小组等部门关注相关部门在依法治理这起无证餐饮扰民投诉中的行政作为达标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