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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522204296 发表时间:2013-05-22
网友(158****3360):
咨询婚姻登记问题
我是拱墅区户籍,我妻子是滨江区户籍,请问婚姻登记能不能在别的区登记?(除拱墅区和滨江区)
 
回复时间: 2013-05-24  
这位网友你好,关于这一问题,杭网议事厅帮您在杭州市民政局网站上找到相关信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形式要件:
(一) 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 提供《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四) 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详细内容请查看:http://www.hzmz.gov.cn/Html/201202/07/87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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