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7月份大学毕业,当时将户口迁入到桐庐人才市场,之后在2011年下半年迁入杭州高新人才市场的。2006年7月毕业后就在杭州参加工作,并且在2007年7月份开始缴杭州市社保。半年后,由于更换工作,停止缴纳一年半。在2009年2月,再次更换工作又重新开始缴纳社保,一直到现在。杭州市社保已经缴纳4年半,已经除去中间暂停的1年半。 我想咨询一下,象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因为我了解过,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需要杭州户口5年以上,虽然目前我的杭州户口只有1年多,但是不知道一直在杭州工作,并且杭州市社保缴纳满5年算不算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