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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403132527 发表时间:2013-04-03
网友(136****4029):
部分业主无维修基金,房改房维修如何操作?
咨询下政府相关部门,如果要维修整幢楼房的楼顶公共部分,但是有部分业主无维修基金,大部分业主有维修基金,请问能否动用有维修基金业主的资金修理?如果不能又该如何操作?社区有什么可以帮助的?
 
回复时间: 2013-04-15  
4月12日,市住保房管局回复:“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你中心杭议07201304070003号交办单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根据《杭州市市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使用规定》(杭政办[2006]4号)规定,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和更新,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相关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分摊的维修费用在房屋所有权人维修基金账户内列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可由物业管理单位或指定的专业房屋维修机构提出使用方案,经征求房屋所有权人意见,并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如房屋所在区域内无物业管理单位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则由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为行使相应职权。经电话了解,反映人已自行维修了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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