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萧山闻堰南岸花城小区的业主,我们的物业公司是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期物业贴出了一则停车位收费的通知,通知地址详见:http://nananhuachength2.soufun.com/bbs/2010064198~-1/423763188_423763188.htm 。 通知发出后,业主们反应强烈,我个人认为按照《物权法》第六章相关规定,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没有擅自对公共停车区域收费的权利。再者我们小区业委会尚在筹备阶段。物业公司此项决定未通过应有的决策程序,有违相关法规的规定。 另外,物业公司对出租车位采取一刀切的300元/月,有违杭州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包月100元/月/辆的限额规定。望政府部门能核实处理,另外希望能回复该类问题的主管部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