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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317182814 发表时间:2013-03-17
网友(135****3434):
高新人才市场要求先迁户再转走档案
本人户籍和档案通过个人委托的方式挂靠在高新人才市场(文三路199号),计划将户籍和档案都迁到上海。上海方面先调档案,审核通过后开具准迁证再迁户籍。而据电话咨询,高新人才市场要求先迁走户籍,后调走档案。对于两地政策的冲突之处,不知该如何处理。请问“先迁户籍后转走档案”的依据是什么?能否提供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3-03-27  
3月25日,高新区(滨江)回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结果:现上海户口迁移政策是只需开出外调联系函,由高新人才中心确认盖章后,上海方面根据审查条件,如果符合,直接开出户口迁移证和调档函,不存在“先迁户籍后转走档案”的问题。因当事人是一年前咨询过上海,对现在的政策不是很了解,现已告其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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