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4年6月从事有害工种工作,31年后退休养老的工人。当时的政策是对有害工种工令补贴计算办法是加退休养老金的10%,合计补偿8.12元,这个政策执行至今都没有更改修订过。前几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给我们增加养老金,我们打心底感谢党和政府。但是因我受到老政策的限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所以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作为弱势群体的退休有害工种从事者却享受不到,沿用了20年的办法还在一成不变使用,我们这部分退休老人尽管数量不大,但总不该被人遗忘吧?因我不知道这类问题该向哪个部门咨询反映,只好在网上麻烦领导解答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