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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314201102 发表时间:2013-03-14
网友(135****6881):
孩子户口在父母其中一方如何就学?
西湖区翠苑一区的房产是父母共有,但是孩子的户口跟父母其中一方在房子里,满2年,另一方户口在外地,但工作和居住在杭州,2014年上小学时能算优先录取的一表吗?需要提供暂住证吗?
 
回复时间: 2013-03-20  
3月19日,西湖区回复:西湖区教育局:已电话联系投诉人。
根据《2012杭州主城区小学招生办法》,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庄先生孩子属于上述情况,但同时要提供庄先生妻子在杭州的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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