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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225101492 发表时间:2013-02-25
网友(150****3908):
在杭州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回余杭后可以取出吗?
你好,在杭州交了半年的社保和公积金,回余杭后要如何处理?公积金可以取出吗?
 
回复时间: 2013-02-26  
这位网友你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 
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具体提取手续可以在钱江新城“市民之家”(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二楼)1—20号窗口办理。
如需进一步信息,请咨询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9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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