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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129162771 发表时间:2013-01-29
网友(0571-****8946):
江干采荷社区医院配药需要证明?
今日在江干社区医院(采荷)为老人代配药,不知怎么要社区证明或配药本人的身份证。我真不明白?为一个85岁坐轮椅、糖尿病、老年痴的老人配药这么麻烦了。以前都不是这样,难道市政府今年的新规,如果是新规,那就是为民不便!建议政府要为百姓着想,为百姓提供方便!为百姓造福!
 
回复时间: 2013-02-16  
2月7日,江干区卫生局回复:
经了解,反映人系采荷社区居民,其母亲85岁,患有糖尿病、老年痴呆,2012年以前一直在采荷中心配药,2013年2月1日到采卫中心配药,挂号处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登记予以挂号盖代配药章。反映人认为每次代配药出示身份证比较麻烦,为他造成不便。
因为社会上2012年度发生许多医疗诈骗事件,所以医保局一再要求并警告各医疗机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医疗诈骗。采卫中心自2013年起制定代配药制度,在挂号收费处予以公示告知。对本社区老弱病残人群,慢性病病情稳定者可以代配药,但代配药者需提供身份证明,以防止诈骗行为并根据身份证追溯到代配药者。
反映人认为可以改进措施减少麻烦如第一次代配药有登记的,第二次代配药电脑可以自动识别关联,减少麻烦或忘记带身份证是可以调出数据。
医教科表示尽快与软件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商议其可行性,做到既能有效防止医疗诈骗行为又能最大程度发布社区居民。反映人对此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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