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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125166431 发表时间:2013-01-25
网友(158****8965):
举报浙AT3460,与黑店KTV勾结
2012年12月19日,我来杭州找工作,住在杭州汽车南站附近。当天晚上8点多,我想出去看看杭州夜景,坐上一辆出租车浙AT3460(出租车公司:杭州西子车船服务有限公司),我问司机杭州哪儿好玩的,他想了一会说,我带你去一家KTV,那儿消费很便宜,包厢只要100元,KTV环境和设备都很好,他自己也经常去消费,一般消费不超过400元。聊着聊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家宾馆,只见一个男青年迎了过来,出租车司机对他说,把他带到你们四楼。我就跟着这个男青年上了四楼,在一个小包厢里坐了下来,随后在不到半个小时时间里,被这家KTV欺诈了7030元。
事后经查,这家KTV是位于凤起东路金川宾馆四楼鑫天地KTV,我已另外举报,工商部门已立案调查。这次举报浙AT3460出租车,我怀疑司机与该KTV勾结,一个拉客,一个宰客。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查处浙AT3460,并赔偿我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2-16  
2月6日,市运管局回复:
接交办件,我局投诉中心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反映人并进行了调查,浙AT3460在营运中不存在不规范经营的情况。
已向反映人解释了我局的相关职能。根据《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公安、工商、城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价格、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及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
反映人所述的情况建议转相关的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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