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30114156024 发表时间:2013-01-14
网友(136****1993):
咨询小孩落户问题
女方于2008年6月份户口落在余杭区集体户,男方于2012年10月份户口落在杭州西湖区,2012年12月后购房落户于杭州市拱墅区。小孩于2011年10月出生一直未落户,现小孩能随父亲落户于拱墅区吗?需要办哪些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1-16  
这位网友你好,曾有其他网友问过同类问题,其回复可供参考。
根据杭州市户口政策,新生儿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申报。如父母的户口是单位集体户,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人才市场的同意才可以落户,但如在杭有房产且已取得房产三证,就必须落户在自己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来源:http://web.hangzhou.com.cn/hwyst/question.php?question_id=121006202776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