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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30114113101 发表时间:2013-01-14
网友(130****4533):
滨江玲娟饮用水店抵赖已购水票
我每年年底会买下一年用的水票,和滨江区玲娟饮用水商店,滨康路188号春风集团,合作了好几年了,也没有什么问题。
12年中旬,我向送水的老板提出了意见,水桶不要这么脏旧,要把上面的泥洗掉,但送水并没任何改进。然后我就找了另一家水店送水,这一比,原来的品相太差了,导致玲娟水使用量下降。之后,老板就开始各种无赖行为了:首先,说我们没有买过大桶的水,只送小桶的水;其次,送水时间拖延到叫水后的2-3个星期。
水票上都有大桶水的章,我也保存着原来所购大桶的发票,但老板还是不承认,说发票是11年的,但即使是11年的,所购水票在12年使用也不存在过期作废问题。
现有水票共百余张,如果没几张也就算了,这么多,态度还相当恶劣,表示随便你怎么办,爱送不送。
商家这种丧失起码的诚信和商业道德的行为,令人非常气愤。期望行政部门能够规范正常的交易秩序,也提醒各位消费者对于预存款、储存卡票类消费行为要警惕。
 
回复时间: 2013-01-25  
1月24日,高新区(滨江)回复:工商分局处理结果:
一、对所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已经于2013年1月1日调解完毕,反映人当时称其购买的水票,经营户不给其使用,后经过了解因反映人又选择了另一家水店送水导致矛盾,经过消协的耐心教育后,商户同意送水,现在反映人反映商户确实也同意送水,只是会故意拖延,消协已经告知只能进行劝解,无法要求商户马上送水,反映人对消协工作表示理解,但希望消协能反馈其希望工商介入处理的要求.
二、处理意见及依据:已经依据消协职能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但商家还是存在拖延送货及不承认其发售的水票的情况,反映人要求消协反馈希望工商介入的愿望已经帮助转达.
三、意见落实情况:已联系反映人告知其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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