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年年底会买下一年用的水票,和滨江区玲娟饮用水商店,滨康路188号春风集团,合作了好几年了,也没有什么问题。 12年中旬,我向送水的老板提出了意见,水桶不要这么脏旧,要把上面的泥洗掉,但送水并没任何改进。然后我就找了另一家水店送水,这一比,原来的品相太差了,导致玲娟水使用量下降。之后,老板就开始各种无赖行为了:首先,说我们没有买过大桶的水,只送小桶的水;其次,送水时间拖延到叫水后的2-3个星期。 水票上都有大桶水的章,我也保存着原来所购大桶的发票,但老板还是不承认,说发票是11年的,但即使是11年的,所购水票在12年使用也不存在过期作废问题。 现有水票共百余张,如果没几张也就算了,这么多,态度还相当恶劣,表示随便你怎么办,爱送不送。 商家这种丧失起码的诚信和商业道德的行为,令人非常气愤。期望行政部门能够规范正常的交易秩序,也提醒各位消费者对于预存款、储存卡票类消费行为要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