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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1125135278 发表时间:201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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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82****1846): |
咨询杭州的户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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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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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你好,以下是杭州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布的关于“购房落户”的信息:
申请条件: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办理程序:
凭房管部门的《外地人购买住宅确认表》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具体回复请查看:http://www.hzpolice.gov.cn/Html/200811/01/125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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