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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1117201620 发表时间:2012-11-17
网友(186****7750):
外地人员租住杭州房是否有优惠政策?
我是今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外地人,本科,未婚。现在每月收入1000元左右,房租太高,想咨询下有没有什么针对我们这样人群的购房或者租房政策。
 
回复时间: 2012-11-28  
11月28日,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回复:

多次联系信访人,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详细了解其收入住房等状况。以下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信访人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咨询电话87709591、967111作进一步咨询。 

1.申请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申请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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