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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1110192500 发表时间:2012-11-10
网友(186****3106):
男职工的陪护假有多少天?
杭州市男职工的陪护假有多少天?是按国家规定还是杭州市规定?
 
回复时间: 2012-11-12  
这位网友你好,在杭州市人口计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年修订版)》第三十六条 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具体回复请查看:http://www.fpc.gov.cn/index_draft_info.htm?draftid=3850&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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