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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1106233197 发表时间:2012-11-06
网友(186****6396):
建议降低公积金缴房租要缴纳税率4.5%
目前刚工作的新杭州人比较多,初始6年之内大部分都买不起房子,只有租房,根据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缴房租,但是要缴纳4.5%的税。按照规定应该是房东缴纳,但实际上很少房东会主动去缴纳,如果需要发票,一般都是租客缴纳,实际上变相提高了租房价格。这个规定非常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所以我建议降低税费,税务机关能够真正为民生做出贡献。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回复时间: 2012-11-21  
11月20日,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回复:接交办单后,我局相关业务处室立即对反映内容进行了研究,并与反映人赵先生作了电话沟通、政策解答,现将我局答复内容反馈如下: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无权对税收的开征、税率的设置作出具体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的明确规定来执行。私房出租需缴纳的税种分别为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费均应由出租人(房东)承担,承租人只需按双方租赁合同付清租金即可。为减轻私房出租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我局近几年一直在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国家税务总局也相当重视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相继出台了房产税减征、营业税起征点调高等税收优惠政策。现今,对私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房产税由法定税率12%减按4%征收,营业税起征点由原5000元/月调高至20000元/月。对赵先生反映的进一步降低税费的要求,我局将继续向省地税局进行反映。以上内容,我局已与反映人赵先生进行电话联系,赵先生对我局的及时回复表示满意,但对需向上反映的结果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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