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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1003105337 发表时间:2012-10-03
网友(159****4677):
曾有一家亏损公司,还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您好,我今年要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前几年跟人合伙成立家注册资本20万的公司,我是法人代表,后来经营亏损,散伙,因为情况复杂,不能及时注销,公司目前处在半停业状态,我这几年都都没交社保,一穷二白,户口在人才中心。
我要咨询的是:
1)我的情况不属于灵活就业和无业状态,我的收入证明如何填?
2) 我这样的情况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么?
 
回复时间: 2012-10-08  
这位网友你好,杭网议事厅帮你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找到如下信息:
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来源:http://www.hzfc.gov.cn/subject/bzf/index.php?bigclass=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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