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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918090566 发表时间:2012-09-18
网友(150****0028):
如房子归子女所有,我会否因无权居住而遭驱赶?
您好!我是外地人,是二婚,丈夫是杭州人,房子是丈夫的固有财产,如果若干年后,他立下遗嘱,房子归其子女或亲属所有,是否我就会无权居住且会遭到遗嘱中继承人的驱赶?
 
回复时间: 2012-09-21  
9月21日,市房管局回复:
你好!该房系你丈夫个人婚前财产,若遗嘱明确其死亡后该房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的,则在继承人申请办妥继承登记后,该继承人即拥有该房的所有权。
至于你提出的房屋使用权等居住问题,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建议通过协商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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