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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915171587 发表时间:2012-09-15
网友(138****2419):
投诉转塘何家村60号私建违章建筑
你好!本人反映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何家村60号付某家违章建筑问题。
7月初,付某拆除在60号拆除老宅建新宅,在建新宅的原有审批面积上超面积,扩面积违章,违法等问题。在此我提出几点:
1其原老宅审批面积为100平方米,{100平方米是我在街道看到当时审批报告的面积}现新建房屋实地面积为144平方米,加上农村建房都有走廊,阳台跳出20平方米,现建筑面积共有160平方米左右。试问有关部门对其扩建,超出的60平方米有过审批吗?合法吗?
2扩建房子要有土地,付某扩建房子的土地是老宅边上别人的耕地,是他用52000元买过来的。以致超出有关部门审批的面积。
3对于此违章扩面积建筑,转塘街道拆违办于8月4日,8月16日分别两次强拆付潮法不合法的超面积建筑。之后付某于9月处把拆除的部分进行修复。
本人在9月3日再次向转塘街道城管科,拆违办举报,反映,可是两部门给我的答复是现在是付某与妻子已于8月份离婚,其户口以立开,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有两本户口本,两户人家,不能对其扩面积违章建筑部分进行处理。对于此说法我很不能理解‘认为街道仅凭两本户口本,不能作为超面积建房与违章的依据。
本人认为建房子依据就是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如果没有审批在法律上均属违章建筑。还有就是转塘街道拆违办对其超面积的行为于8月份强拆两次违章人却有与8月份与妻子离婚后户口离开等行为,这明显是用此方法来回避自己违章超面积建筑的行为,本人认为七月13号之江国土局转塘国土管理所以下发限停,限拆通知书,八月转塘街道强拆两次,都认定违章了,扩面积不合法了,才下发通知书,才会去强拆,现在街道城官科,拆违办却说违建人是合理,合情,但是不合法允许他造,拆不来了试问街道工作人员你们依法办事还是依理依情来办事,如果两本户口本可以扩面积的话,有过审批吗?是站不住脚的。转塘地区有两本户口本的人家多的是,那人人都借用此方法在原有审批的面积上来超面积那不是乱套了吗?
综合上述,本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给于我直接答复:此建筑是否有超面积扩面积行为,2是违章,还是不是违章?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付家的扩面积,不合法的建筑。
 
回复时间: 2012-09-28  
9月27日,西湖区转塘街道回复:
经查核,该户原有占地面积为121平方米的住房建造于90年代,现家庭在册人口6人,其中一人为独生子女。次子傅江已于2010年4月结婚,现已分户单独生活,长子傅顺伟也即将婚娶,原有住房面积和房间数量已无法满足现有实际两户家庭的正常居住需要,由于政策控规等原因,农村私人建房一直停批,该户为了解决两户家庭正常的生活需求,于2012年7月,对原有住房拆除后,原址翻建了占地面积为144平方米的房屋。
现考虑到该户无其他住房和原址翻建房屋的实际情况,我街道拟对该户原址翻建房屋按“一户一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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