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反映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何家村60号付某家违章建筑问题。 7月初,付某拆除在60号拆除老宅建新宅,在建新宅的原有审批面积上超面积,扩面积违章,违法等问题。在此我提出几点: 1其原老宅审批面积为100平方米,{100平方米是我在街道看到当时审批报告的面积}现新建房屋实地面积为144平方米,加上农村建房都有走廊,阳台跳出20平方米,现建筑面积共有160平方米左右。试问有关部门对其扩建,超出的60平方米有过审批吗?合法吗? 2扩建房子要有土地,付某扩建房子的土地是老宅边上别人的耕地,是他用52000元买过来的。以致超出有关部门审批的面积。 3对于此违章扩面积建筑,转塘街道拆违办于8月4日,8月16日分别两次强拆付潮法不合法的超面积建筑。之后付某于9月处把拆除的部分进行修复。 本人在9月3日再次向转塘街道城管科,拆违办举报,反映,可是两部门给我的答复是现在是付某与妻子已于8月份离婚,其户口以立开,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有两本户口本,两户人家,不能对其扩面积违章建筑部分进行处理。对于此说法我很不能理解‘认为街道仅凭两本户口本,不能作为超面积建房与违章的依据。 本人认为建房子依据就是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如果没有审批在法律上均属违章建筑。还有就是转塘街道拆违办对其超面积的行为于8月份强拆两次违章人却有与8月份与妻子离婚后户口离开等行为,这明显是用此方法来回避自己违章超面积建筑的行为,本人认为七月13号之江国土局转塘国土管理所以下发限停,限拆通知书,八月转塘街道强拆两次,都认定违章了,扩面积不合法了,才下发通知书,才会去强拆,现在街道城官科,拆违办却说违建人是合理,合情,但是不合法允许他造,拆不来了试问街道工作人员你们依法办事还是依理依情来办事,如果两本户口本可以扩面积的话,有过审批吗?是站不住脚的。转塘地区有两本户口本的人家多的是,那人人都借用此方法在原有审批的面积上来超面积那不是乱套了吗? 综合上述,本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给于我直接答复:此建筑是否有超面积扩面积行为,2是违章,还是不是违章?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付家的扩面积,不合法的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