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下城区竹竿巷39号1幢2单元201室,楼下101室本月开出了一家卖骨头粥饮食店。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8点营业时间,楼上房屋就弥漫着油烟和肉骨头的怪味。令楼上住户无法正常生活!这些店都是无证经营。 根据《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0号,第六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场所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 (二)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 (三)与居住楼相邻接的楼层。 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将前款规定的物业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兴办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 这样说来,住宅区是不能开设此类店同时工商部门也不会给办理营业执照,环保部门也不会批排污许可证! 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这种违法行为.还我们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