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20913212715 发表时间:2012-09-13
网友(137****7930):
住宅区无证餐饮店油烟怪味严重扰民
本人家住下城区竹竿巷39号1幢2单元201室,楼下101室本月开出了一家卖骨头粥饮食店。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8点营业时间,楼上房屋就弥漫着油烟和肉骨头的怪味。令楼上住户无法正常生活!这些店都是无证经营。
根据《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0号,第六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和场所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   
(二)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   
(三)与居住楼相邻接的楼层。   
物业所有人或管理人不得将前款规定的物业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兴办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
这样说来,住宅区是不能开设此类店同时工商部门也不会给办理营业执照,环保部门也不会批排污许可证! 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这种违法行为.还我们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回复时间: 2012-09-29  
9月26日,工商下城分局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餐饮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第三款: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局,做好对无照餐饮业的取缔工作。下城区食安办却表示:该办没有执法权,相关职能也尚未移交到区食安办。
鉴于目前对小餐饮油烟问题查处的相关细则仍未明确,根据邵市长批示,建议市12345督促市工商局尽快出台具体措施并落实责任。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