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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828113580 发表时间:2012-08-28
网友(182****2772):
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我老婆已决意要离婚。请问离婚程序怎么走?家中的两个小孩又该怎么办呢?
 
回复时间: 2012-08-28  
这位网友你好,为你找到以下信息: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来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1/content_25042.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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