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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828111322 发表时间:2012-08-28
网友(180****7108):
预埋了煤气管道,还需要交管道煤气改造费?
我是下城区水陆寺巷小区的居民。前几日,我到杭州市燃气集团东园营业点去申请管道煤气开户时,被营业员告知,要交1000元的管道煤气改造费。
我们小区是94年以后交付使用的。管道煤气应该是当年预埋好的 ,住宅楼里也都预埋了煤气管道,周围邻居早就开通管道煤气了,为什么还要交1000元的管道煤气改造费呢?
我想咨询以下五个问题:
1、水陆寺巷小区的管道煤气是什么时候埋设的?什么时候开始供气的?
2、小区住宅楼里的煤气管道是谁埋设的?有没有经过煤气公司验收的? 假设没有经过验收,其他用户又怎么早就安装开通使用煤气的?
3、水陆寺巷小区当年有没有通过政府建设部门验收的?
4、现在居民开户,煤气公司还需要进行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吗?
5、杭州燃气集团可否公开那些需要再缴纳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的未通气的存量住宅用户所在小区名单,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交费。
 
回复时间: 2012-08-31  
8月31日,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回复:
根据浙价资【2012】128号文件《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及杭价服【2012】143号文件《关于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规定:对已投入使用但未通气的居民住宅实施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的,居民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开通使用管道燃气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向首次开通的用户收取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
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实行政府定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标准为1000元/户。
经电脑资料查询,水陆寺巷小区的燃气管线由我公司于2000年实施通气,该处并没有开发商或建房单位缴纳过燃气设施预埋配套费,根据物价局文件精神,7月1日起该处居民申请开通管道燃气,需缴纳燃气设施改造费1000元/户。
8月28日13:31分、8月29日14:06分两次与反映人耐心解释沟通,但其仍表示不理解,后自挂电话不愿再继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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