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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0730212110 发表时间:2012-07-30
网友(134****0967):
淘宝误判小店为虚假交易,屡次申诉淘宝拒绝恢复
淘宝ID:enayhuang

但是2012年7月27日上午,淘宝在未给予事前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判小店虚假交易,现已经进行降权中。从27日起对5单交易进行申诉,提供相关的快递单号和旺旺聊天记录。事后隔日打了1-2个电话与客服联系。30日淘宝的回复是您的商品id:( 12836936024 )的申诉凭证我们已经收到,经过我们的核实,您的商品确实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后来致电淘宝仍不能明确根据什么而判定的虚假交易。拒绝承认和恢复这5单为真实交易。
我认为我与淘宝的纠纷现在焦点无非以下:
1、客人是店里的回头客是我的过错吗?东莞某袁先生从5月初起至今和我购买同一衣服不同码数。累计数量达200件左右。每次拿货量是10-20件。不同时间拍下而分别付款的。每次都有聊天记录和物流凭证的。同时在此次申诉后二天,他还和我拿了20件。收货后他旺旺与我联系有2件衣服有质量问题要退货。此退货正在进行中。这些都足以说明,客人有需求,我供货。这么真实的交易也是虚假吗?淘宝以客人重复购买而被判无效,实在让人费解。
小店希望借助这个平台,能够督促淘宝正视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一次次的电话和网络沟通中,拖延时间,客服无法解释清楚,甚至每个客服给出的解释都有所不同。
根据民诉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淘宝认为我方是虚假交易,但至今我方仅得到淘宝通知,未得到淘宝作出此判断的证据。而我方已经向淘宝提交了发货单和聊天记录等相应证据,希望淘宝能够认真审核并作出客观评价。早日恢复我店经营。否则,我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合同纠纷。
淘宝作为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在注重保护买家这一相对弱势群体的消费权益的同时,希望能够对合法经营的卖家给予同等的对待和保护。完善淘宝的信用管理体制,不放过一个不诚信的卖家,但是也绝不能滥杀一个诚信的卖家。
 
回复时间: 2012-08-16  
8月16日,淘宝客服回复:
核实凭证有效,商品在一个工作日左右恢复正常。
电话联系卖家无人接听,已经邮件、站内信、旺旺消息告之该商品的申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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