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牌为:浙A883CH 的车车险将于8月11日到期,在近段时间接到众多保险公司的车险电话,并于前几日在阳光电话车险办理,但在电话中沟通所有的保险公司报的条款都一样,但阳光的报价略低些,因此我选择了阳光,流程是先付钱,过几日合同才寄到,当我看到保单时,感觉受骗了, 其中有一项是:本保单驾驶人未张志会,如出险时驾驶员非保单指定驾驶员,保险公司将根据条款加扣免赔率10%。 针对这个条款,我第一时间是与阳光方面沟通,他们解释是站在我角度考虑,为客户省钱,承认没向我解释此条款,并道歉。但我认为他们并没有具体的行动,对此骗保行为,我据实向保监局、消保委、杭州市长信箱、杭网议事厅及一些新闻机构倾诉: 1、强烈要求阳光保险在媒体上向我道歉,并承诺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骗保行为, 2、要求阳光保险承担因骗保而导致我方所受损失。 |